醫院的污水,除一般生活污水外,還含有化學物質廢水和病原體。因此,必須經過處理后才能排放,特別是肝炎等傳染病病房排出來的污水,須經消毒后才可排放。無集中式消毒設備的醫院,對有傳染性的糞便,必須單獨消毒。常用消毒劑有次錄酸鈉。對含放射性的污水,應按同位素處理要求處理。
醫院污水處理設備 在處理過程中,沉淀的污泥含有大量的細菌、病毒和寄生蟲卵,須經消毒(常用熟石灰消毒)或高溫堆肥后方可用作肥料。
1、來源危害
醫院各部門的功能、設施和人員組成情況不同,產生污水的主要部門和設施有:診療室、化驗室、病房、洗衣房、洗印室、且不同性質醫院產生的污水也有很大不同。醫院污水處理設備較一般生活污水排放情況復雜。
醫院污水來源及成分復雜,含有病原性微生物、有毒、有害的物理化學污染物等,具有空間污染、急性傳染和潛伏性傳染等特征,不經有效處理會成為一條疫病擴散的重要途徑和嚴重污染環境。
2、處理原則
1.全過程控制原則。對醫院污水產生、處理、排放的全過程進行控制。
2.減量化原則。嚴格醫院內部衛生安全管理體系,在污水和污物發生源處進行嚴格控制和分離,醫院內醫院污水處理設備 與病區污水分別收集,即源頭控制。
嚴禁將醫院的污水和污物隨意棄置排入下水道。
3.就地處理原則。為防止醫院污水輸送過程中的污染與危害,在醫院必須就地處理。
4.分類指導原則。根據醫院性質、規模、污水排放去向和地區差異對醫院污水處理進行分類指導。
5.達標與風險控制相結合原則。全面考慮綜合性醫院和傳染病醫院污水達標排放的基本要求,同時加強風險控制意識,從工藝技術、工程建設和監督管理等方面提高應對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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